近日,“医改样板地”三明市公布了2017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工作目标,在下辖的尤溪县试点“医共体”模式,并已在7月3日挂牌成立“明溪县总医院”,按照“统筹包干、结余归己、超支自付”原则,将医保基金打包给县医院。
不但如此,该市还计划,以县级综合医院为管理机构,整合全县(市)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十个“县级总医院”。
在市区层面,三明市第一医院与梅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整合在一起,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将与三元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分别组建两个“市区医疗联合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而在基层,三明市将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延伸举办一个公益性的村卫生所,落实村卫生所的人员经费保障与机构运行补助政策。由此,三明市从市级到县级已经形成了一张紧密的公立体系服务网。
其次,三明市将继续扩大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目前,三明联盟成员包括宁波、珠海、乌海、玉溪和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市6个试点城市及28个示范创建县,以及山西省的太原市。
第三,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以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价格项目规范之外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目录管理,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后执行。这意味着,三明公立医院可自行调节特需医疗服务的价格。
三明将全部推行住院费用按病种收费,并把按病种结算范围扩大到个人自付部分。
根据三明市的文件,禁止各级医院将控费的任务简单平均分解到每个病种和每个患者。同时,三明市医保向中药饮片开刀,降低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目录内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00%降低到80%。
自2012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切入点,市、县一体,推进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综合改革,于2013年6月将全市隶属不同部门的经办机构进行整合,组建隶属于市政府的事业单位,也就是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在此基础上,三明实行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制度和医保基准价格制度,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推行次均费用限额付费,按床日付费改革。同时,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制度,打破门诊与住院界限,引导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减少“挂床”现象,降低住院率。
此外,三明市还推行了公立医院院长和总会计师年薪制。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及已聘任总会计师年薪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根据三明市2017年1月25日公布的信息,三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应发年薪为22.5万。
根据三明市公布的数据,该市药占比已经控制到了23.94%。
2017年1~5月,三明市21家县级以上医院医药总收入111307.32万元,比去年同期105622.4万元增加5684.92万元,增长5.38%。
其中:医务性收入44582.4万元,占医药收入40.05%。和去年同期41716.6万元比较,医务性收入增加2865.8万元,增长6.87%。医务性收入中,床位收入3731.9万元、手术治疗护理等服务收入40850.5万元。
此外,检查化验收入29923.67万元,同比增长5.28%;药品收入26642.51万元,药占比23.94%,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94%、下降0.1个百分点;卫生材料收入10158.74万元(其中高值耗材收入5413.87万元),占医药总收入9.13%,比去年同期9.56%,下降0.43个百分点。(原题目:“医改样板”的2017版医改目标出炉:三明说要建十个县级“医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