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健委发布通报,要求济南、淄博等7个市14个县(市、区)的89家仍欠缴医药企业药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早还清欠款。
记者注意到,根据通报,经各市核查和督导,截至2021年3月17日,济南、淄博、济宁、泰安、临沂、聊城、菏泽等7个市14个县(市、区)的8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欠缴2020年3月31日之前医药企业药款,因此予以通报。
“欠缴名单”中,在济南莱芜,共有莱芜区杨庄镇卫生院等16家基层医疗机构存在欠款,济宁的金乡县、微山县共有近30家医疗机构存在欠款。此外,淄博、泰安等地也存在欠款情况。有的医疗机构截至2021年3月17日,仍欠缴2020年3月31日之前医药企业药款,有的欠款已近一年。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健委在通报中要求,各有关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清缴力度,及早完成清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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